经审核,根据翻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,下列单位具备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资格,现予以公示。
1、中国外文局教育培训中心(不含中心下属机构。可实施范围包括线下培训中翻译类课程。)
2、中国翻译协会(不含各地分会、各分支机构。可实施范围包括线下培训中翻译类课程,翻译行业规范、行业发展和翻译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等通识类课程。)
公示期为2021年2月1日至2月8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微信公众号“CATTI中心”——“咨询建议”中留言或致电010-63720875反映。
中国外文局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考试项目管理中心
2021年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