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3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

2013/8/13 10:51:05来源: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

人社厅函 [2013] 399号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:

  根据2013年上半年英语、法语、日语和阿拉伯语4个语种一、二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的数据统计分析,经商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,现将各语种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  一、英语、法语、日语和阿拉伯语一、二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(试卷满分为100分)。

  二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向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部分副省级市发送相关考试人员成绩,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、中国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。

  三、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,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。

  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笔译、口译考务管理机构,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、考评中心,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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